公告稱(chēng)潘杰、劉醒明等9位因個(gè)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所在職務(wù),并同時(shí)辭去其所擔任公司董事會(huì )專(zhuān)門(mén)委員會(huì )委員職務(wù),辭職后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(wù)。
但由于潘杰先生、劉醒明先生、吳勝波先生、維安納.霍夫曼先生、葉再有先生、楊建虎先生、劉振平先生、竇林平先生、薛義忠先生的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(huì )人數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數,及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少于董事會(huì )總數的三分之一,根據《公司法》、《關(guān)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(jiàn)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關(guān)規定,上述董事及獨立董事的辭職報告并未生效,相關(guān)董事及獨立董事仍將繼續履行職責,直至新任董事及獨立董事就任為止。
同時(shí),佛山照明的另一份公告表示,2015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監事莊儒嘉先生、張穎啟先生的辭職報告。莊儒嘉先生、張穎啟先生因個(gè)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監事職務(wù),辭職后,莊儒嘉先生、張穎啟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(wù)。
根據相關(guān)規定,莊儒嘉先生、張穎啟先生的辭職并未導致公司監事會(huì )人數及職工監事比例少于法定要求,因此莊儒嘉先生、張穎啟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之日起生效。這樣也就表示,如果董事9位辭職報告生效,佛山照明將是11位高管離職。